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时间:2022-01-18     来源:组织部     阅读0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晋科院党字〔2022〕5号

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晋组通字〔2021〕44号)要求和《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22〕2号),现就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会议时间

各支部要在2022年3月10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均须参加(包含学生党员)。

三、步骤环节

各支部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对本次组织生活会各环节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各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主要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进行,可以采取个别学,线上学的方式展开,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相互指出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

(三)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进一步找准问题。

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于3月10日前上报校党委组织部谢春玲老师处。

(四)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支部委员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客观公正做出评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转化,按照程序做出组织处置。

(六)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民主评议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总支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深刻把握主题要求,认清重大意义,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结合本支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党总支要做好督促和指导,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程序步骤,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切实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召开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提前撰写发言提纲。

4.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完成后要将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报告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问题整改清单三项材料,纸质版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于3月1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邮箱:sxkydgb@163.com。

五、抓好整改落实

1.建立整改清单。针对党员、师生反映的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无论是支部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措施、时间表,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成果清单。

2.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校党委部署,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对党员、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力量,开展治理。扎实整改落实,逐项排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

4.建立长效机制。根据查摆和解决问题情况,结合各支部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

 

附件:1.校党委委员2021年组织生活会所在党支部

          2.问题整改清单样表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