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时间:2018-06-21     来源:组织部     阅读0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包括校级和中层领导)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党委每年举行一次民主生活会,学校校级领导、党委成员全体参加,由学校党委书记主持。各总支每年举行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学院党政领导及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由各总支书记主持。

二、学校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的指示、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更加集中,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

三、会前做好准备。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由党委工作部事先通知每个成员,让大家做好发言交流准备。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有:反思一年来自己所做的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班子共性问题和个别同志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设性的建议意见。

五、每个参会成员都要以身作则,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要本着统一思想,团结同志,共同进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宗旨,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严肃纪律,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等自由主义倾向。

七、民主生活会每个成员都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任何人都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八、做好记录,向上级报告。校党委的民主生活会要如实记录。要将记录和情况向省高校工委汇报,并将原始记录报送上级

有关部门。

九、严肃组织纪律,与会人员不得泄漏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校级民主生活会记录由党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记录由总支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十、对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视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