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达到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设置
(一)领导体制
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学院(系)党组织对学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学院党总支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机制
校党委、学院党总支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院党总支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建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按年级或院(系)设置学生党支部。合理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件。整顿软弱涣散的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学生党支部隶属于所在学院的党总支。
(四)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分团委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特别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学院须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支部委员会建设
(一)委员会人数
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增加副书记1人。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还须设纪律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二)委员会任期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党支部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三)自身建设
党支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学习制度,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三、教育培养
(一)发展党员工作
积极引导非党员学生向党组织靠拢,认真研究党员发展对象,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完善材料,保证质量。突出抓好发展思想品质优秀、学习成绩优异等德才兼备的学生入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申请人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学院党总支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三)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委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思想汇报。
(四)预备党员教育
各学院党总支应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
部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各学院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五)党员继续教育
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六)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校党委、学院党总支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展
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学院党总支备案,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
四、发展党员
(一)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方略,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
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详见晋科院党字[2018]45号文件)的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对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所属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应注重发展,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二)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各学院党总支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校党委将结合各学院党总支的上报通过集体讨论、逐一表决进行审批。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
(三)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
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五、党员管理
(一)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组织党员开展至少一次的“三会一课”等主题党日活动,及时报校党委工作部备案,并规范做好活动记录。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政治生态良好。各学院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二)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
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接。建立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应严谨规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三)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认真落实民主议事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尊重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与班级、学院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通过认真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并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来体现党内激励关怀政策。
六、作用发挥
(一)党组织作用发挥
学校党委、各学院党总支将突出发挥主体作用,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
组织创建,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支部应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体现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特点,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要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校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并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以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来开展党组织活动。
(二)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七、条件保障
(一)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党支部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机制健全。(二)平台建设学生党建工作应当具备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基地。
(三)责任落实
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应落实到位。
(四)场所保障
有条件的党支部须配备活动场所,使用统一的活动场所标
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简单明了、党内信息公布及时。
(五)工作台账
“三会一课”和工作记录台账资料记录完备,党支部的党
员花名册、年度台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特色工作等台账资料健全完善。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