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时间:2022-02-28     来源:组织部     阅读0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它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做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三、党小组会

党员人数较多的学院和机关部门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长。党员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的具体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党建与教学融合、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四、党课

党的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而开的课,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学校因为有假期和学生党员占多数,仍坚持每月1次。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总支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